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其使用效益,更好服务于全所科技人员,有序规范由研究所全额出资购置的现场测试仪器设备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所的实际状况,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1、管理部门:

岩土力学与工程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实验测试中心)是研究所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研究所领导下,负责对全所全额出资购置的现场测试仪器设备统一归口管理,实验测试中心指派专人负责。

 

2、存放环境:

2.1  平时设备应存放在符合存放要求的橱柜里,外出时装箱。

2.2  设备的电池和主机宜分离。充电电池应经常充电保养。

2.3  设备箱应经常检查是否牢固。

2.4  设备回所后,应在相对干燥通风的房间里放置24个小时以上后进柜储存。

 

3、日常管理:

3.1  仪器设备单独设卡管理,并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包括申请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图纸等),使用部门可以办理借用手续,但必须妥善保管。

3.2  仪器设备应逐步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设备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查或校验情况以及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

3.3  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检修兼顾,重点放在日常维护保养上,建立定期保养制度,责任保养人员要相对稳定,使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要重视设备的检修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修复。

3.4  精密仪器设备借出时必须报主管批准,按时归还,借出和收回都应立帐立据,严格交接验收。

3.5  允许各部门自己操作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证明其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性能,方可单独或在专人协助下使用。

3.6  仪器设备及其附件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事故,使用人除及时报告外,应详细填写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凡隐瞒不报者,加重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无论自然事故或人为事故,都应记录入档。

3.7  由于自然损耗和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仪器设备破损或者确因工作人员缺乏经验而造成损失,需经实验测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鉴定做出结论后,方可免予赔偿。

3.8  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予报废,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做好技术鉴定,填写报废申请表。

 

4、收费标准

    4.1  凡是由研究所全额出资购置的现场测试仪器设备,除集中管理外,均需适当收取仪器设备占用费,用于仪器设备的标定、校准以及日常维护等,收取费用上交研究所,支出费用纳入研究所公共预算,采用收支两条线制度。

4.2  占用费收取标准以《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原则依据,仪器设备按十年折旧,每年200个工作日,计算日折旧费。在此基础上,参考历年研究所用于公共设备维护费用额度与设备租借用统计数据,以提高设备使用率与减轻室、组、中心经费负担为目的,对日折旧费进行对折为基准制定我所收费标准。

4.3  现有设备占用费收取标准参见附表,新购置设备参照以上条款规定执行。

 

5本暂行管理办法由实验测试中心负责解释,测试仪器设备收费标准200811起施行,在此之前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表1     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现场测试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计算表

 

   

设备名称

总价

(万元)

年折旧

(万元)

日折旧

()

收费标准

(元/天)

1

莱卡全站仪TC2002

30.77

3.077

153.85

80

2

托普康全站仪GTS-701

14.16

1.416

70.8

40

3

托普康全站仪GTS-602/LP

11.7

1.17

58.5

30

4

莱卡全站仪TCA2003/A

39

3.9

195

100

5

托普康水准仪AT-G2

1.68

0.168

8.4

10

6

托普康水准仪AT-02

1.5

0.15

7.5

10

7

莱卡电子水准仪DAN03/A

10

1

50

30

8

水准仪NA2(2)

3.49

0.349

17.45

15

9

桩基分析仪PDA

30.65

3.065

153.25

80

10

超声波测壁侧定仪KE400

44.91

4.491

224.55

110

11

测斜仪CX-01

3.2

0.32

16

15

12

测斜仪系统SINCO

23.65

2.365

118.25

60

13

测斜仪CX-03D

4.1

0.41

20.5

20

14

滑动测微计

32.39

3.239

161.95

80

15

高速地质雷达仪

104.82

10.482

524.1

300

16

核子密度仪

9.6

0.96

48

20

17

天顶仪

6.05

0.605

30.25

20

18

爆破振动监测系统

24.65

2.465

123.25

60

19

双频静态接收机GB-100

3台)

11.06/

1.106/

55.3

30/